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113,771,597.08元列示在非经常性损益,2025年第一季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增值税加计抵减额117,980,229.23元列示为经常性损益。按相同口径,2025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4,436,213.83元,相较于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5,171,508.56元,同比下降12.54%。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拟使用5,000万元-10,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按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1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4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回购最高价格29.2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1.34元/股,回购均价24.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5,008,678.7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敏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敏翔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建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敏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敏翔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敏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敏翔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241,999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9,858,00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天任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5、7、8、9、10、12、14、15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本次议案7、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徐发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公示后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杨建芬女士、李明钧先生、胡敏翔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敏先生、董月英女士、娄祝坤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天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娄祝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敏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保平先生、江为民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保平先生、江为民先生与杨敏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建芬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明钧先生、俞国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敏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俞国潮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杨建芬女士、李明钧先生、胡敏翔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胡敏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佘芳蕾女士、彭小良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佘芳蕾女士、彭小良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佘芳蕾女士、彭小良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2-6029388
邮箱:dshbgs@tianneng.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武常岐先生、佟成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俞国潮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任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派出所所长、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9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浙江天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俞国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截至目前,俞国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国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佘芳蕾女士,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投资管理专业。曾任上海艾瑞市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经理,2020年4月加入公司,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佘芳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小良先生,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法律资格证书。2015年至2018年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至2022年11月就职于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2年11月加入本公司于董事会办公室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小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9日,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经全体监事商议,决定立即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豁免会议通知时限及程序。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保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推举王保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