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4-29 20:47:10

2024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1次。

中喜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静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颖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22年3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静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1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齐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梁月明女士,财务总监倪振凤女士,独立董事曹文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0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苏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徐尧先生、户青女士和曹文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665,190.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5,660,553.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适用期限自2025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总额度为止。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形成决议。

针对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适用期限自2025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接受关联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张劲先生对公司融资的担保。鉴于雪松实业、张劲先生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5,000.00万元,适用期限自2025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齐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00万元;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办法获得劳动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办法获得劳动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苏齐、梁月明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747.18万元,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54.4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1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7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尧先生、户青女士和曹文荟先生等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邮编:510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联系人:梁月明 李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联系人:梁月明 李鸥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5。

2、投票简称:“雪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5-00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雪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665,190.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5,660,553.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全文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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