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创始人
2025-04-29 14:38:47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戴志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戴志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1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1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青山基地搬迁产生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青山基地搬迁产生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拆除5#厂房轻钢结构产生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拆除5#厂房轻钢结构产生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2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第9、1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9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博云新材616室

邮政编码:410205

传真:0731-88122777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爱丽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7 投票简称:博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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