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
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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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为经审计数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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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951.38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408.35元。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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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282,895.30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67,471.87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42,726.51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54,746.62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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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1,881.39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6,573.38元。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256,709.77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5,593.02元。
5、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10月完成对上海奥拓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翰明”)70.2634%的股权收购,本次收购共支付股权转让款1,259.54万元,形成合并商誉916.36万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1.84万元,2022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784.52万元。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6.06万元,2023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698.46万元。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98.46万元,2024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5,403.36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85.50万元,并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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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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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会以外币与境外供应商进行结算,需通过付汇业务将款项付出,并且在采购过程中还会发生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金支出,目前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支出也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当募投项目需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项目进度,具体办理支付时由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注明支付的外汇种类与金额,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公司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支付自有外汇,并建立对应台账;
(二)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并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报送至公司,公司将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大幅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产生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通常根据订单预算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预算可能出现偏差,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操作并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交易人员如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公司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控制金融衍生品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专人负责: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外汇衍生品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程序、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成交价格根据金融机构报价厘定,交易货币主要针对美元、欧元等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高,公司获取重估价格较便利,可及时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分析。
五、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及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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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董事、总裁杨四化先生;独立董事邹奇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5S84FAQO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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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561,193.57元。以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561,193.57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56,119.3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2,097,738.59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39,033,735.36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4,369,077.4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35,500股之后的649,708,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94,173.1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12,994,173.12元。
(2)2024年股份回购金额
2024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0,499,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3,493,985.12元。
(二)调整原则
若在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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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后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投资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或“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8.5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219.64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南京奥拓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放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子公司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南京奥拓管理层研究决定,并报公司董事长、南京奥拓执行董事审批后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拓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