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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条款序号同步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浙能电力《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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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条款序号同步更新外,《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浙能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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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柏辉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拟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3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5-01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子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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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30,360.77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22,416.01万元、信用减值损失7,944.76万元。上述减值计提金额中,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计提的减值准备为52,416.86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39,009.0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13,407.77万元。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2,416.01万元,包括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9,629.40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2,784.1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1,559.83万元、计提存货等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8,442.63万元,其中中来股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375.35万元、计提存货等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633.74万元。
1.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9,629.40万元,系由于光伏行业效益下滑,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对公司收购中来股份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
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2,784.15万元,系由于公司参股的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出具的测算意见书,公司持有的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可回收金额为685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计提减值损失;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1,559.83万元,其中主要是: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2号机组汽轮机需进行安全性改造经评估测试计提减值5,069.59万元;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机组产能利用率下降,根据万邦出具的评估报告,计提减值2,373.28万元;中来股份计提减值22,375.35万元,主要是由于光伏市场技术迭代,部分电池设备产线被市场淘汰且未来无法技改或技改效益不达预期,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来股份对此部分产线设备计提减值。
4.计提存货等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8,442.63万元,其中计提存货减值损失18,247.2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负数表示冲回,下同)-637.59万元、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833.00万元。主要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报告期内光伏产品大幅降价,中来股份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24.6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44.76万元,其中中来股份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407.77万元,其他单位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等余额减少,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5,463.01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事项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65.28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种类:为降低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降低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远期合约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币种只限于与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下属子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应急处理、合规检查等相关内容。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下属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保证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进行风险对冲操作,不涉及杠杆和风险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虞国平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拟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情况回避表决。
9.1 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
同意根据2024年度三项责任制考核结果和经理层任期、契约化制度规定,确定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年薪和2025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敏、陈剑飞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22,180,343.97元,合并报表净利润8,891,741,596.2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3,383,026.7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408,732,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888,532,497.21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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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01-2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43人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1亿元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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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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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陶文女
近三年未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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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9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9万元。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