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项目组小伙伴们在推进公司债发行时,提出了一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
如果企业拿了很多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金额超过净利润50%,是不是就一定踩了“335指标”,不能发公司债了?
实际上,在产业化运营类企业中,比如文旅、农业等行业,常常存在各类产业性国家扶持政策。由于这些企业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政府补助往往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之一。这种情况下,简单以补助金额占比判断,显然不足以全面反映企业的市场化经营状况。
为了准确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也专门向交易所进行了咨询,并结合实际案例,做了详细研究。今天把我们的理解框架分享给大家,供参考交流。
一、为什么要关注政府补助?
核心是判断发行主体的属性:
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还是一个严重依赖政府支持、存在非市场化风险的主体?
根据新3号指引,特别是针对主营业务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公益性住房建设等领域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要求需要进行政府补助“335指标”的专项论证。
简单说:只有当企业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高度关联时,需要对政府补助比例进行重点关注和解释。
如果发行主体本身是纯市场化企业,政府补助问题通常不会成为实际审核障碍。
二、政府补助与“335指标”的关系,到底怎么看?
“335指标”关注的是企业的经营独立性,而不是简单关注补助金额本身。
但注意:不是所有政府的钱,都算作“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准确认定,需要结合最新会计准则和实际业务背景来判断。
三、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补助”?
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解释: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取得的、与资产相关或者与收益相关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减免税费等形式。
——这一定义强调的是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而不是钱到了企业账户后的用途。进一步细分,还要看补助的本质:
如果补助是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政策性支持,且企业盈利依赖于政府投入,这种属于典型的政府补助。
如果补助来源于正常的市场化经营活动,如政策奖励、行业扶持、税收返还等,不直接构成经营依赖,则不能简单视为“政府补助”。
关键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四、即便政府补助超净利润50%,也可以符合“335指标”
即使政府补助金额占净利润比例超过50%,只要能合理说明:
企业本身属于市场化经营主体;
补助与正常市场化经营高度相关;
补助本身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补助。
则仍然可以通过“335指标”的审核,不影响公司债正常发行(星球上传案例)。
五、不是简单区分“城投”或“非城投”
这里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
不要简单用“是不是城投公司”来判断是否需要做政府补助335指标的论证。
一些专家老师也提醒到:
关键是看企业本身,与政府的关联度有多高;
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地依靠市场化经营自主运转。
如果企业确实大量依赖政府补助,即使它名义上不是城投企业,本质上也是存在较高非市场化风险的;反之,即使是城投背景,如果企业真正实现了市场化经营,补助与经营独立性关联不大,也可以合理通过335指标。
因此,在判断时,不是看企业身份,而是看实际经营属性与政府支持的关联程度。
一句话总结:回到企业本身,看它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实际操作:怎么做论证?
具体操作建议:
✅ 第一步:论证企业属性
发行主体是否从事涉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存在显著的财政依赖?
✅ 第二步:细化分析补助构成
补助内容是否属于市场奖励、政策扶持?是否直接关联市场化经营?
✅ 第三步:材料准备和申报沟通
募集说明书中主动披露、充分论证,必要时与交易所事前沟通。
通过这三步,能够有效降低审核风险。
七、星球资料上传和后续讨论
为了帮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们已整理了实际募集说明书案例和沟通要点总结,将在星球上传分享。
欢迎大家在星球上继续交流探讨!
小结
政府补助≠踩“335红线”;
不是所有补助都算政府补助;
也不是简单用“城投/非城投”去区分;
关键是看企业本身的经营独立性和政府依赖程度。
只要企业是市场化主体,补助属于市场化行为,即使政府补助占比较高,也可以顺利通过审核。
最后,祝大家项目顺利,债券多发,审核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