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家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91,857.62元(含利息),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4,570,000股。
回顾水星家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进历程,诸多关键节点值得关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也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次日对激励计划出具核查意见。3月27日至4月5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并于4月7日出具了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4月1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核查意见。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确定回购价格为7.2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1月1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此次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
从信息披露方面来看,公司已及时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件。随着激励计划的持续推进,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水星家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履行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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