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梁明 通讯员刘靖)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江西部分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中,试行建立专利声明制度。
《通知》明确,首批选择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专项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行专利声明制度。后续视制度运行情况,逐步将项目范围扩大至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
《通知》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申请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作出声明。声明由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声明。
《通知》指出,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加强声明结果应用,开展财政科研项目专利评价监测工作,定期反馈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申请数量、技术领域、授权情况等质量评价情况。同时,将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声明情况作为项目验收评价和绩效分析的重要参考。
《通知》强调,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宣传引导和政策协同运用,加强管理引导、强化工作协同、做好服务保障,切实做好专利声明制度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衔接,全方位做好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管理和运用。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行建立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是江西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专利转化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走在全国前列。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产出绩效具有积极意义。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科技、财政等部门,全力抓好制度落实,将试行任务转化为制度安排,将创新举措转化为发展实绩,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