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吉林发布
近日,吉林省、辽宁省公安交警管理总队联合发布通告,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辽宁省、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急保障类危险车获申请以后方可通行。
初审:李 墨
复审:丰 硕
终审:王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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