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现场登记/邮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8层
邮政编码:20005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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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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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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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培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鸿意”)各出资100万元、19,9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苏州锦天前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天前程”)、苏州琨玉前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琨玉前程”)、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锦天前程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苏州琨玉金舵分众生态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苏州琨玉锦明二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签署了相关协议。后续合伙企业原普通合伙人锦天前程、琨玉前程退出合伙,吸收苏州琨玉金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W7412)。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分众鸿意将其认缴的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平价转让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文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分众鸿意
1、企业名称: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7月20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一层X区1009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6、注册资本:23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分众鸿意为有限责任公司,非合伙企业,也不是私募基金。
9、关联关系:分众鸿意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分众鸿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分众文化
1、企业名称: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3、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芳草东街76号4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王黎琳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视频媒体网络的开发及应用;视频内容的设计、编辑、制作;视频播放相关的软硬件技术的自主研发、设计、应用、转让;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8、分众文化为有限责任公司,非合伙企业,也不是私募基金。
9、关联关系:分众文化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分众文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转让完成后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苏州琨玉金舵分众生态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41,80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货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琨玉金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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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基金认购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此次交易完成后,基金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
分众鸿意将其认缴的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19,900万元(约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47.61%,其中实缴金额11,288.499722万元,已返还金额228.895328万元)以人民币11,059.60439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分众文化。自份额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分众文化对合伙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分众文化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转让投资基金份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