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创始人
2025-04-26 09:23:30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相关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子公司江动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动智造”)和客户江苏泰之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之星”)之间的合作纠纷诉讼,泰之星于2024年1月2日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和网络查控申请。截至2025年3月底江动智造银行账户内共计被冻结人民币3,507,881.31元。

2024年9月4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告泰之星违约金3,397,387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江动智造提出上诉。2025年4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告泰之星违约金2,946,347.34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江动智造反诉泰之星,目前一审判决泰之星向江动智造支付加工款3,717,574.58元及资金占用费,双方皆已上诉,且泰之星已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两项诉讼的进展情况,动态评估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 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 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 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 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 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 艳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爱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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