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山东联诚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
3、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
■
4、安徽联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其他说明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53%。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4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30,882,018元。
(二)变更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7,674,218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130,882,018股变更为138,556,236股,注册资本由130,882,018元变更为138,556,236元。
(三)变更后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38,556,236元。
二、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最新《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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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1.00-8.00均为普通议案,议案9.00-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证券部收,邮编:272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537-3956801。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玉伦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邮政编码:272100
电话:0537-3956905
传真:0537-3956801
邮箱:zhengquanbu@lmc-ind.com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6、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3、附件三:股东参会回执。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1”,投票简称为“联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在 “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一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nwau8lnKxO)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元强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宋志强先生、财务总监邱秀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访问(https://eseb.cn/1nwau8lnKxO)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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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 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 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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