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推进立案工作司法便民服务,近日,西安未央法院立案庭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召开了“学而时习”学习交流会,集中对近期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交流,并学习2025年5月1日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立案庭庭长韩霞主持,立案庭负责民商事立案的干警参加。
会上,韩霞通报了关于西安辖区法院1-3月“不立案”督办情况的通报,并要求规范把握立案标准,依法、准确、及时受理各类案件,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材料和期限。随后领学了《解释》中的部分法条,重点讲解了该类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时原告主体问题,及立案时的注意事项。集中学习后,大家就本次学习内容及日常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当事人使用要素式起诉状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今后,立案庭将 “学而时习”学习交流会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以更加标准、规范的立案流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马旭洁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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