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郭志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度财务进行了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8735号)。
(九)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现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调整,其组成、成员职位及任期不作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四)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六)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对2025年度进行了财务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地评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一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