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通讯员 王明远 孙依倍
本报讯 4月16日下午,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嘉善魏塘街道顾家埭路边有一辆黑色汽车的车牌被遮挡。接到举报后,嘉善交警立即处警。
赶到现场后,交警发现该车辆的车牌尾号被便利贴遮挡。经过倒查发现,该辆车在无停车位的位置靠边停靠后,驾驶员阮某从车内走出,使用便利贴遮盖住车牌号码后向隔壁商场走去。
原本以为想出了“高招”可以躲避交警的处罚,心存侥幸的阮某没想到,没过多久交警就抵达了现场。
面对交警的询问,返回现场的阮某对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场,交警依法对阮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在处罚过程中,交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阮某曾在2024年10月因驾驶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被记6分。
最终,阮某因驾驶证累计记分超过12分现场被扣留驾驶证,需要重考科目一合格后才能取回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