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自2023年3月起,比依股份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一系列批准和授权程序: -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 - 2023年3月21日公告激励对象名单,4月1日公告监事会对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3年4月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2023年5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 2024年4月24日、6月27日、8月9日、10月24日,2025年3月25日、4月24日,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多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明确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后续尚需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将及时公告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文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依照规定办理涉及的减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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