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一、慈善信托合同文件中,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慈善信托的合同文件需要载明的事项包括:(1)慈善信托名称;(2)慈善信托目的;(3)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如设置监察人,应载明监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5)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状况和管理方法;(6)年度慈善支出的比例或数额;(7)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8)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和方法;(9)信托报酬收取标准和方法。除此之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转自: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