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鹰潭市信江新区城镇建设发展等需要,贵溪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二、公示方式
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34号中国石化白马加油站旁,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联系人:童志娟,联系电话:0701-6235608
2025年4月18日
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5年)(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鹰府字〔2025〕5号)、《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鹰潭市信江新区南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编制《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
二、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本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个区片,即中心城区片区,涉及江北街道办事处信江村。
(二)开发范围
本方案涉及江北街道办事处信江村石鼓渡组、太上组、下边组等3个集体经济组织。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9.9409公顷,拟征收土地31.4145公顷,其中农用地19.3299公顷(含耕地7.7684公顷),建设用地11.7040公顷,未利用地0.3806公顷,区片拟征收面积见下表。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纳入了2025年全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将有力地保障鹰潭市信江新区未来一年内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用途分析
成片开发范围安排项目主要为商业用地项目、住宅用地项目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等。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规定,成片征收方案各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40%,国家、省级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四至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30%。本次鹰潭市中心城区成片开发公益性比例为41.29%,符合文件规定的公益性用地占比要求。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并承诺方案获批后,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鹰潭市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经与各部门保护型规划范围叠加分析,本方案建设不会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产生影响,且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各级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保护要素均不重叠,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鹰府发〔2020年8月10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结论
《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十、附图
来源:鹰潭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