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 F1
债券代码:258224 债券简称:25北辰 F1
债券代码:258483 债券简称:25北辰 F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汇园公寓H座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修订本公司《章程》,同意公司章程修正生效的同时,撤销监事会并废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修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已分别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公司以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
1.委任杨华森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杰先生、梁捷女士、周永健先生不再担任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甘培忠先生、杨华森先生、钱爱民女士,其中甘培忠先生为召集人。
2.委任张杰先生、梁捷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杰先生、梁捷女士、周永健先生、甘培忠先生、钱爱民女士,其中甘培忠先生为召集人。
3.委任胡浩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法律合规委员会成员,并委任梁捷女士为召集人,张杰先生不再担任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法律合规委员会成员为梁捷女士、胡浩先生、周永健先生、甘培忠先生、钱爱民女士,其中梁捷女士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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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的职责,取消设置监事会或监事。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变化,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废止《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将不会对公司类别股东的现有权利或有关类别股东会议的现有安排造成任何变动。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 其他事项说明
附件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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