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案件超3万件,最高判赔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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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01:11:42

转自: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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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坚持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助推高质量发展,4月23日,江苏高院发布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以及江苏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据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445件,同比减少3.98%;审结32097件,同比减少5.19%。省法院出台服务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12条司法措施,无锡、盐城、镇江、泰州等地法院先后发布相关意见及行动方案,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创新程度高的发明创造、知名程度高的商业标识、独创程度高的作品,依法给予较强的保护力度、较宽的保护范围、较高的赔偿数额。全省法院在83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或考虑惩罚性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判赔金额达1.2亿元,有效遏制严重侵权行为。

全省法院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成果保护。加强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确保保护力度和创新程度成正比,全年新收一审技术类纠纷3555件,其中专利权属及侵权纠纷1786件。常熟法院审结全省首例、全国第二例“AI文生图”案,判决受到广泛关注。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涉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纠纷8941件,该类纠纷涉及音视频、直播、电商、社交、游戏等不同类型互联网平台,涉及游戏代练、竞价排名、数据搬家、网络测评“有踩有捧”等多种新型侵权行为的认定。其中,苏州中院审结的涉网络测评“有踩有捧”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认定借助测评方对互联网经营的某类商品、店铺或者服务给出虚假评价和建议,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为网络测评行为定规则、划边界。泰州中院审结涉的“小爱同学”语音指令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在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知名智能语音唤醒词近似的词语构成侵权,维护了人工智能产品在革新发展与产业化过程中的公平竞争秩序。

全省法院严厉打击仿冒商业标识类“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新收商标权纠纷8444件,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746件。审结的涉“施耐德”商标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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