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记者4月21日从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通过执行委托平台收到了一封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奈曼旗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函件中称,龙城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常住在奈曼旗人民法院辖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收到协助执行函后积极协助龙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以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行动当日,奈曼旗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到达指定地点,与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奈曼旗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协助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于当日晚10时左右将被执行人带至奈曼旗人民法院。经过多次释法明理的努力下,于次日凌晨,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据介绍,奈曼旗人民法院今后将继续坚持“一盘棋”工作理念,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间的跨区域执行协作力度,丰富协作渠道,深化协作效果,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皓
通讯员:谢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