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蒙婷婷)4月22日晚间,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芯科技”)发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在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至202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三个议案被否决,未获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议案审议总表决情况显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至202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三个议案被投反对票数的比例分别为95.64%、95.63%、95.62%。根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显示,前述三个议案对应分别以92.19%、91.27%、91.39%比例的同意票数获中小投资者同意。
据悉,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振芯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就振芯科技此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振芯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