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楼下泵房噪音影响居住,卖方承诺调换新住房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次性支付买方原房屋装修和调房后面积减小等损失补偿金20万元,但并未履行义务。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日前成功追执20万元钱款。
王某是一位七旬老人,于2007年6月在沈阳某房产集团购买一处房屋,后来因为楼下泵房产生噪音影响居住,于是向物业公司反映该问题。
2011年9月,房产集团委托物业公司,与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将原房屋返还,调换新住房并协助王某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产集团一次性支付王某原房屋装修和调房后面积减小等一切损失的补偿金20万元。
王某调新房后,房产集团迟迟未能协助王某办理新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王某也没有收到房产集团的补偿金。
王某在2022年来到铁西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王某胜诉,房产集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在判决生效后,房产集团未能如期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杜鹃及其团队干警王思佳迅速行动,因为申请人王某年事已高,法官耐心沟通并安抚情绪,同时告知被执行的房产集团,一定要及时履行义务,房产集团同意协助王某办理新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王某在法官陪同下,顺利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登记。
但房屋补偿款迟迟未给付。经过查询,房产集团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法官多方工作,最终将钱款执行回来,并支付给申请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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