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一次善意的提醒,胜过千次冰冷的处罚;一场暖心的普法,更易推动法治观念直抵人心。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实施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度。一项项暖心的不罚清单,让执法不再是冰冷的铁板,而是有温度的护栏。
即日起,普法专栏《【执法有温度 美好“晋”行时】“首违不罚” “轻微不罚”普法小课堂来啦!》上线,以轻松有趣的方式向广大网友解读山西交通领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彰显执法温度,提升治理效能,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宝子们,今天普法小课堂开讲了!今天讲讲“首违不罚”,假设你超限被查,但和执法人员呛声——
那铁定罚款吧?
聪明!“首违不罚”必须配合执法!比如李姐超限9%,但骂骂咧咧拦着检查,罚款没跑!反之,王叔主动交单认错,直接普法走人~
明白了,态度好省一千!
违法行为
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未随车携带或者不配合查验货物装载单的行为
情节及后果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非法超限不超过规定标准的10%。
4.非法超限运输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
(需同时满足)
裁量标准
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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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
《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随车携带货物装载单并配合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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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
《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
第十九条:货运车辆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超限超载运输,未携带或者不配合查验货物装载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句话攻略
老实装货带好单,
遇查笑喊“阿Sir随便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