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4-22 05: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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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同意制定《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分红频次,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43,534,134.31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其中,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已派发99,605,908.38元(含税);本次2024年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金额为99,605,908.38元(含税)。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8,906,193.7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2,754,12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99,211,816.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15%。剩余未分配利润 3,243,928,225.9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决定2025年中期

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及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

2、中期分红的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分红时间

公司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适当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择时择机论证、制定、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办理与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的事项。

(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丰元股份、一诺威。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一诺威、沃顿科技等,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实际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振新、卢秀莲、续新兵、戈韬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诗仙路C区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20%,剩余其他股东持股16.8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总资产:19,922.53万元,净资产:4,915.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205.94万元,净利润:304.2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6,90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街道北门社区办公楼四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持股100%

经营范围:消毒器械销售;食品销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生活美务;出版零出版物互联网销售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不含隐形眼镜);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习场地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总资产4,056万元;净资产-3,2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16万元;净利润-262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内

主要股东:杜东生持股40%,杜奎志持股40%,陈彤持股20%

主营业务: 销售生产纸箱、纸板、说明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总资产:2,244万元 、净资产:1,1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19万元、 净利润:3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振新之胞弟杜东生持有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杜振新之侄杜奎志持有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任双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乔庄、狄林回迁区A区4号商业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总资产:1,942.52万元;净资产:599.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67.19万元;净利润:122.18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革新

注册资本:1,598,053,372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主要股东:

注:上表数据为科伦药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前十大股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药提取物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区间(2024年1月至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8,392,363,975.00元,营业收入:16,788,775,173.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1,005,577.00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辰欣药业45,335,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辰欣药业已发行股份即总股本的10.01%。为辰欣药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过违约情形。据此判断未来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药品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各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达成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可充分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 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 16 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2025年5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公司)登记时间内以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5年5月20日13: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续新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续新兵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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