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领域必要空间需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安全防护隔离带、紧急避难场所等进行合理布局,严格规划管控。在总体规划编制中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合理安排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截至目前,《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批复。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学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且在有效期内未提出过延续申请的矿业权,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符合关闭退出条件的矿业权,依法予以关闭。
隐患排查整治管理。聚焦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府性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地灾治理工程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项目单位违规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按管理办法对10家矿山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完成治理核销历史遗留矿山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