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苏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蒜》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黑蒜》(征求意见稿)、《鸡糕》(征求意见稿)、《糯米藕》(征求意见稿)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01
黑蒜
关于黑蒜,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编制说明中介绍了黑蒜的基本情况。
黑蒜是基于白蒜产业优势发展的具有江苏特色的地方食品。《邳州年鉴》将黑蒜列为现代产业升级代表,称其“附加值远超传统大蒜”。
黑蒜是由新鲜蒜头经过热加工熟化发酵处理,细胞内发生了一系列的生化反应,蒜体由乳白色转变为黑褐色,由此得名黑蒜。其外观近似果脯,口感甜、软、糯,没有大蒜所特有的辛辣刺激性味道。经过这种高温熟化发酵过程,蒜头中蛋白质被分解为氨基酸,碳水化合物被分解为果糖,并保留了大蒜所含的蒜氨酸,富含多种微量元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及酚类物质。
“黑蒜”作为江苏省具有特色的地方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既可以明确产品在食品安全标准中归属类别,又明确了各项食品安全指标,解决了黑蒜生产和监管无标可依的问题,对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黑蒜的各项技术指标包括了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02
鸡糕
鸡糕,以鸡肉(≥20%)、猪肉、淀粉(≤15%)、鸡蛋等为主要原料,或添加鱼肉、虾肉等辅料,经预处理、配料、搅拌、入模、蒸煮、分切、包装或不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冷却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据悉,鸡糕名称由来已久,原标准DBS 32/015—2018依据《涟水县志》等史实记载,采纳企业、监管部门意见,规定标准的名称为“鸡糕”。本次修订保持了原标准名称,以遵从历史渊源,突出地方产品特色。
图自淮安发布本标准与DBS 32/015—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原辅料要求;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03
糯米藕
糯米藕,以鲜(冻)莲藕为主要原料,藕孔中灌有糯米,适量添加辅料,采用罐头工艺或非罐头工艺熟制加工而成的即食蔬菜制品。
本次修订根据实际调研情况,结合产品生产工艺和配方组成等特点,参考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糯米藕”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以“速冻莲藕”为主要原料的情况;明确加工过程中“罐头工艺或非罐头工艺熟制加工”的内容,与食品添加剂及微生物限量的分类要求相协调;明确糯米藕为“即食蔬菜制品”。
目前,这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