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罚〔2025〕5号
创始人
2025-04-19 09:37:11

(张)市监罚〔2025〕5号

浏览:2次

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 处罚种类

    罚款

  • 处罚依据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第十二条: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下列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一)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二)个体工商户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信息;(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出资总额等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以下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一)“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二)“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四)“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经营者公示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公示。第四十二条: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未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其中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金风科技股价涨5.68%,新疆... 12月23日,金风科技涨5.68%,截至发稿,报17.85元/股,成交15.64亿元,换手率2.67...
三维天地跌2.09%,成交额2... 12月23日,三维天地盘中下跌2.09%,截至10:16,报34.61元/股,成交2920.46万元...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ETF(Q... 数据显示,12月22日,易方达纳斯达克100ETF(QDII)(159696)获净申购354.86万...
金风科技股价涨5.68%,万家... 12月23日,金风科技涨5.68%,截至发稿,报17.85元/股,成交15.70亿元,换手率2.68...
金风科技股价涨5.68%,民生... 12月23日,金风科技涨5.68%,截至发稿,报17.85元/股,成交15.72亿元,换手率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