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监处罚〔2025〕032号
创始人
2025-04-19 09:32:40

乌市监处罚〔2025〕032号

浏览:1次

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天越冷,越爱吃。后悔没早点买.... 稍微上档次一点的饭店里,有一个食材总会出现,那就是三文鱼。不管是日料店的三文鱼刺身,还是西餐店的香煎...
“私人影院有陪侍服务”,三亚、... (来源:上观新闻)据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消息,近日,记者在西安、成都、三亚、大理等地探访发现,...
泽连斯基满意 (来源:上观新闻)据央视新闻消息,当地时间12月21日,美国总统特使威特科夫表示,过去三天,乌克兰代...
申科股份聘任41岁张晓非为副总... 12月22日,申科股份公告,聘任张晓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资料显示,张晓非,男,汉族,1984年6月...
机构岁末布局路线图浮现 202... 转自:经济参考报  临近岁末,机构调研火力全开,调研图谱清晰勾勒出资本对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