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宇
昨天,北京市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4年)。据通报,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83件,同比上升13.64%。其中,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436件,同比上升22.47%。
人工智能领域案件增多
随着新技术新产业的蓬勃发展,涉及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相应出现。
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某、孙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涉案权利作品系源代码缺陷检测软件,集合多种专利技术自动识别语义缺陷、安全漏洞和编码规则等问题,对保障软件安全有重要作用。该案系权利公司内部员工离职后复制、修改该软件源代码并对外出售的案件,最终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姚某某等人未经许可从网络平台下载热门美术作品图片,生成与原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图片,并制成拼图通过网络平台销售。
数字产业领域案件成倍增长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数字产业领域侵权盗版刑事案件91件,同比增长3.55倍,包括数字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等领域版权案件以及数据库类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刘某某系某知识付费网络平台公司技术人员,离职后仍利用内部账号访问、修改公司数据库,非法获取该公司音频视频付费会员服务激活码并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还窃取公司平台十余个会员账户的余额用于购买平台图书,因犯侵犯著作权罪、盗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权手段不断升级
网络信息技术革命重构了犯罪活动的时空边界,犯罪行为的实施呈现出智能化、跨区域特征,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工具、技术手段等实施犯罪,手段不断升级。
石景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等18人侵犯著作权系列案,不法分子私自复制正版网络游戏源代码架设、运营游戏私服,通过线上运营收取充值费用非法获利,并以“技术支持+宣传推广+运营管理+售后客服”的全套“经营模式”吸引他人入伙,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员工内盗、跳槽损害权利公司
2024年,全市检察院机关办理在职员工、离职人员、实习人员等“企业内部人员”涉及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10件、侵犯著作权案件7件。不法分子利用获取科创企业内部数据便利,通过数据移植、技术复刻等手段,将权利公司的技术成果转化为“私人资产”,或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客户渠道等经营信息从事同类经营活动,给权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孙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权利公司原关键人员孙某某等人离职后组建新公司,窃取核心技术信息及海外客户资源从事同类经营业务,造成权利公司损失超千万元,孙某某等4人均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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