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刘杨)4月18日记者从法库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在“五一”假期前在县域内的19个乡镇和两个专业调解组织设立“非诉解纷工作站”,法库县依牛堡子镇、大孤家子镇、秀水河子镇、吉祥街道“非诉解纷工作站”已于4月17日挂牌。
法库县人民法院选派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县综治中心,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乡镇综治中心和各村(社区)“三零”工作室为依托,将非诉解纷机制前置。“非诉解纷工作站”设立后,将充分履行指导调解、释明引导、司法宣传、立案服务等职能,建立健全分层递进多元解纷体系,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在日常工作中,“非诉解纷工作站”主动对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零纠纷”工作室和其他基层调解组织,根据实际需要,为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业务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
在联动化解时,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非诉解纷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及“四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参与疑难、复杂纠纷化解工作,并与基层调解组织在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基础上,共同商讨切实可行的纠纷化解方案。
对于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非诉解纷工作站”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于纠纷调解不成的,“非诉解纷工作站”指导当事人填写起诉状、答辩状,通过“线上”“线下”申请立案,引导纠纷双方进入诉讼程序。
法库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有伟表示,该院选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突出的法院干警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的非诉解纷团队,充分发挥法院指导人民调解职能,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组织调解等多部门联动,凝聚人民法院法律实践优势和其他基层调解部门组织、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多元解纷合力,提升多元共治解纷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畅通司法为民“最初一公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库、法治法库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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