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界,有些音乐家和音乐理论家反对标题音乐,他们认为标题音乐用文学性的东西给听众一种暗示,把听众引向一个相对确定的范围内,而无论什么样的标题都不能全面的反映一支乐曲(尤其是交响乐)所表达的丰富内容和感觉。 这些倡导者认为无标题音乐可以更好反映音乐的内涵,不同的人听到一首无标题的乐曲,所感受源竖逗的心理内容是大不一样的。这类器乐作品没有指示乐曲具体内容的纤陆文字标题,而只用曲式名称如:“奏鸣曲”、“赋格”、“变奏曲”等作为曲名,或用乐器体裁名称如:“前奏曲”、“练习曲”、“小步舞曲”等作为曲名。由于同名的乐曲很多,为了有所区别,就加上乐曲的开始调名,例如“C大调奏鸣曲”、“e小调交响曲”,或者再加上作者创作此种体裁的作雹卖品的编号,例如莫扎特《第四十交响曲》,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号》,肖邦的《夜曲——作品第九号之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