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4-17 0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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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产生了对双模通信技术芯片的海量需求。公司有必要借助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丰富现有产品线,并结合电网用电信息采集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下游市场需求,布局研发双模通信技术芯片,寻求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工业控制等用电信息采集领域以外的其他合作机会,丰富公司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公司将凭借在通信SoC芯片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近年来的研发投入,对双模通信芯片的相关技术与产品开展持续研发,抢占主流市场份额,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5.33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5.00万股(调整后为152.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352.00万股的1.26%。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95.90万股(调整后为139.055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数量为7.90 万股(调整后为11.45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数量为1.20 万股(调整后为1.74万股)。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23.40元/股(调整后为15.59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6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5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部分的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部分的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后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注:上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调整前的数量。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5.332万股,公司拟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3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5.3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 月25日。

(二)归属数量:55.332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135人。

(四)授予价格:15.5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6名,除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栋101室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0277832

联系人:陆建飞

邮箱: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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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消费领航混合季报解读:份额... 2025年第一季度,摩根士丹利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摩消费领航混合”)多项关键数据出现...
杨德龙:大盘是否否极泰来? 特朗普施加的关税措施至今尚未完全消退,这暴露出美国内部在这一政策上的巨大分歧与混乱。虽然局势有所缓解...
生态保护红线不容试探 转自:中国旅游报 □ 王志顺 自然保护区不是商业开发的“飞地”,而是需要人类共同守护的生态家园。开发...
北京发布57项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 徐建华)近日,北京市发布57项地方标准,其中首次制定的20项,修订37项,涉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