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和证书颁发、建立常态化考核认定机制等7项重点任务。
建立完善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体制机制,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评价,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对从事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
来源 |中国民政微信
编发 | 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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