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中游服务商,其测序主要生产设备的残值率原按行业惯例设定为5%。近年来,随着国产测序设备技术突破及海外厂商加速布局,上游设备供给显著增加,服役期满的设备处置价格持续下行。这一结构性变化使得设备处置时的实际残值率与会计估计残值率产生偏离。
根据公司近五年设备全周期运营数据,测序主要生产设备实际处置残值率仅约0.1%,为消除会计估计与资产经济实质的偏差,更准确的估计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公司对测序主要生产设备的残值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确保财务信息更真实的反映业务实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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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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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变更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2025年及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总资产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测序主要生产设备的账面资产净值为基础,根据变更后的残值率进行测算,本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折旧额326.1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326.1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5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56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 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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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188号),未发现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 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2,374.8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69,625.1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614号)。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调整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4,976.96万元低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0,398.63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基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投向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详见《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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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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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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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占用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新币、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开展业务。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内控审计部将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