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修订相关工作情况。据了解,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基本建立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介绍,2024年12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陕西省生态环境治理迈入全域覆盖、精准管控的新阶段。
《实施意见》提出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 年,全省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实施应用、监督评估等工作要求。”冀武说。
据悉,陕西省于2018年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初步建立了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2021年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2023年完成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
冀武介绍,截至目前,陕西省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1576个,涵盖大气、水、生态、土壤等环境要素,把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控制单元,实现“一单元一清单”,直接服务于生态环境管理。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8个,重点管控单元652个,一般管控单元96个。
针对环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提出了专班运作、建立台账、精准服务、系统政策集成、严格环境准入、提升审批效能等十三条工作举措。
“我们要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实施专班化运作,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纳入台账内当年开工的重点项目,逐项目明确审批责任人及审批时间,每月调度进展,通报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市(区),及时预警进度缓慢项目,对于应受理未及时受理、应审批未及时审批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冀武说,目前,环评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间平均压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