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作出的股东决定,由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并存续方,吸收合并青海丰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吸收方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将继续存续,被吸收合并方青海丰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存续方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承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以上公司相关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相关债务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相关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各方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吸收合并程序,被吸收合并公司依法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程序。
联系人:祁颖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1901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三其湟水路20号
特此公告。
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丰禾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