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买的猫患病经治疗后“安乐死”,法院:猫贩退赔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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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20:57:03

4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宠物消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介绍,小吴在重庆游玩时,遇到蔡某正在卖猫,随后前往其猫舍选猫。小吴选中了一只宠物猫后,通过微信转账向蔡某支付了2000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某猫舍小猫转让协议》。随后,小吴指定朋友小覃前往蔡某经营的猫舍查看宠物猫,并带宠物猫进行体检。体检显示,该只宠物猫身体存在一定异常,但蔡某陈述系因在猫舍吹空调感冒了,不影响猫身体健康。后小吴按期支付尾款8000元,随后该宠物猫被空运至小吴所在地北京市。然而,宠物猫刚到北京便出现了发烧、咳嗽等情况,而且病因复杂,经多次检查后,确认宠物猫患有传染性腹膜炎(FIP)。经过医生和蔡某的建议,宠物猫因FIP导致大脑和小脑疝被实施“安乐死”。其间,根据双方沟通,蔡某表示愿意承担治疗费和检查费。然而,宠物猫死后,蔡某直接将小吴微信拉黑删除,并不再理会小吴。小吴一纸诉状将蔡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蔡某返还购猫款1万元,承担赔偿金3万元,并赔偿宠物猫一半的治疗费即8707.5元。

江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小吴向蔡某支付了购猫款,蔡某向吴某交付宠物猫,双方依法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由于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蔡某交付的宠物猫存在病症导致小吴购买宠物猫长期饲养的目的无法实现,小吴有权要求蔡某返还购猫款1万元。宠物猫因患有传染性腹膜炎产生的检查费由蔡某承担50%,宠物猫实际产生治疗费17415.1元,蔡某应承担8707.5元,共计18707.5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提醒,消费者选择购买宠物前,一定要向售卖者认真询问、了解宠物的健康状况,必要时可以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避免宠物带病到家,造成财物的损失或心理上的遗憾。消费者要尽量要求与卖家签订书面的购买协议,明确记录宠物的具体情况,比如健康状况、行为状态、外观情况等内容,将售卖者的口头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合同义务。在宠物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卖家沟通,寻求饲养、就医的建议,降低对宠物造成的伤害。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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