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其中提出,在符合投资管理、行业管理、招标投标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经营性公路项目,可以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要求,选择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也可以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投资建设。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应充分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建设时机,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过程中,合理测算项目总投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严谨、审慎开展车流量预测和经济可行性分析,确保经营收入应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交通运输部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