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张膺浩
在以往,清明并不是传统旅游旺季。但刚刚过去的这个小长假,全国出行热度持续攀升。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数据显示,清明三天假期,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约8亿人次。“假日中国”在流动中彰显生机与活力。
人们在享受明媚春光的同时,旅行中的纠纷也偶有发生。来自微博热搜的消息表明,低价游带来的“货不对板”“强制购物”引发投诉最多。清明之后,五一小长假随之而来,消费者出行该如何擦亮双眼、避免踩坑,引发关注。
实际上,对于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一直在进行治理。早在十年前,原国家旅游局就出台《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其中提到: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但不合理低价游历经多年,依然难以根治。首先,不合理低价游涉及的旅游主体多,游客维权困难;其次,即便维权成功,组团社或地接社受到处罚,违法成本较低。此外,旅游线路和产品设计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很难用“一刀切”的方式规定最低成团金额。还必须看到,低价游禁而不止,也是因为总有消费者“不信邪”,觉得可以从中占到便宜,不顾旅游产品成本一味追求低价,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这一市场需求。
随着网络平台的发展,不合理低价游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平台的推广机制变相为不合理低价游拓宽了渠道。因此,平台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对旅行社提交的低价游商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积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旅行社进行处罚;平台还应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如果平台未能尽到监管义务,导致消费者因购买低价游商品而遭受损失,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面对频起纷争的不合理低价游,各方的共识是必须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以提高违法成本,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信用体系,让诚信成为行业共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作为消费者,需要清楚认识到,低价游本质上是一种心理博弈,消费者出游应改变单纯比价理念,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核查其资质,签订正式合同,仔细阅读行程安排,避免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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