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记者4月7日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上线,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人,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使用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办事。
公积金缴存人可通过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事项线上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业务;也可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线下办理。
据了解,该中心以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为宗旨,与民政、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流程对接,进一步压缩贷款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理周期,推动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协同,实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高效办理。据《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