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罚〔202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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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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