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4月9日消息(记者 汪慧)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5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5〕10号),2025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将发行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本次发行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2025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1.93%,全国最大发行额250亿元,2028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2%,全国最大发行额250亿元,2030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海南省内,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15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
在加*标识的4家银行,投资者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在加**的10家银行,投资者既可通过网上银行,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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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