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镍基合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①镍基合金材料业务介绍
a.主要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有K500、I718、R405等高强度耐蚀材料和焊接材料、电真空材料、电阻电热材料、火花塞电极材料、测温材料等。镍基合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属于传统制造业。
b.产品用途:镍基合金材料具有独特的抗高温腐蚀性能、优异的强塑性和良好的冷热成型及焊接加工性能,其特性能够满足工业品的特定使用要求,镍基合金产品的下游应用涉及国民经济的多项领域,如汽车行业中的火花塞电极材料及焊接材料、石油化工行业中的电泵泵轴等。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新能源的开发,用于汽车电池的镍合金材料在逐年递增;国内高端制造业、舰船航天军工等行业的迅猛发展,对镍基合金材料的需求也有所增加。
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与生产围绕销售开展工作。公司产品以镍、铜、铬为主要原料,以锰、铁、钼、铌、钛、铝等为合金材料,采购模式上,基本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所需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商采购为主。生产模式上,采用“以销定产”,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客户需求进行定制生产。销售方式上,以向下游客户直销的方式进行。公司产品呈现出多品种、多规格、小批量的特点,公司具有多年的生产管理经验及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能够保证产品稳定的成材率并及时销售产品。
③公司情况
合金材料是国内生产镍基功能材料的重点企业之一,也是我国最早的电真空材料、火花塞电极材料、高强度耐蚀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基地。合金材料具有真空熔炼、电渣熔炼、轧制、拉拔、热处理等生产线,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合金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曾被评为沈阳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2)新能源重卡运输业务
①新能源重卡运输业务介绍
公司新能源重卡运输业务中的电动重卡运输服务目前由控股子公司汇一智能负责开展,主要是以电动重卡为核心运载工具,采用高性能电池组和大功率电动机,实现零排放、低噪音运行,在哈密淖毛湖地区进行煤炭的短倒运输,通过电池驱动代替传统燃油发动机,实现运输过程的低碳化和高效化。
②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运营模式,通过自购的50辆新能源电动重卡以及租赁的300辆新能源电动重卡组建车队进行运输服务,依托哈密淖毛湖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区域煤化工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煤炭短途运输业务,并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运输业务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除此之外,公司通过车联网技术,运用数字化可视平台,对电动重卡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大数据分析,实现车辆的远程监控、智能调度、故障预警、能耗管理和驾驶人员的操作监控和疲劳提醒等,从而有效提升运营效率,保障运营安全。
③公司情况
汇一智能是合金投资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加快绿色转型步伐,成立的新能源重卡运输服务企业。该公司2024年成功落地并开始实施运输服务,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整合产业链资源。同时,积极探索新能源重卡的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依托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新能源重卡的市场竞争力和运营效率。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凭借其高效、环保的特点,为传统运输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合金投资的长期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后续,公司还将积极参与绿色新能源领域其他技术创新合作,通过与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不断提升合金投资在新能源重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2日,公司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与湘疆科技(新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其他股东及出资额不变情况下,将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湘疆科技(新疆)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7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
2024年6月26日,公司按照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及投资合作协议规定,向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525万元。
(二)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
为扩大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2,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4.25%,无抵押和担保(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7)。
(三)控股子公司签署车辆租赁合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车辆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一智能分别与新疆汇一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蓝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新疆汇一新能源有限公司200辆电动重型卡车、租赁新疆蓝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辆电动重型卡车开展新能源电动重卡运输业务。以上租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编号:2024-034、2024-038)。
(四)控股子公司签署电动卡车销售合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电动卡车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一智能与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电动卡车销售合同》,购置50台电动卡车用于开展汇一智能运输业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745万元。以上购置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3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杨华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67.79万元,2024年年初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1,700.55万元,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532.77万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12.31万元,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1,893.69万元,母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781.38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马凤云女士、胡本源先生、陈红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9、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7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均已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相关资料务必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8:00之前送达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及书面文件送达地点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4楼
邮政编码:830004
会务联系人:韩铁柱
联系电话:0991-2315391
电子邮箱:hejintouzi@163.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3”,投票简称为“合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雯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5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企业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票通过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67.79万元,2024年年初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1,700.55万元,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532.77万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12.31万元,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1,893.69万元,母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781.38万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到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6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发布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变更。其中: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