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根据2024年12月13的减持公告,新帆投资的减持期是12月19日至3月18日,目前已经过了减持期,但是还没有相关的减持进展公告。请问这样是否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董秘回答(扬帆新材SZ30063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详情请见公司于3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5-004)。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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