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男子为父亲买的墓15年后住着别人#【#15年前买的墓被一墓二卖陵园赔28万#,辩称“工作失误”】4月3日报道,上海。2010年3月,施先生与某公墓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墓地认购合同》一份,双方约定:施先生出资2.38万元为其父亲认购该公墓寿墓穴一座,使用期为50年。2025年2月,施先生的父亲过世,施先生安排亲朋好友准备送父亲最后一程。谁知,在办理丧葬事宜时,施先生却被告知,其所认购的墓穴早于2013年就已被转售他人且2020年就已经被实际占用。同时,该公墓内已无同等规格的墓穴可供施先生选择。因双方协商未果,施先生一气之下将公墓运营管理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墓地认购合同》,并赔偿35万元。被告辩称,因工作人员失误,施先生所认购的墓穴确实被转售他人且已被占用,该公墓现已无同等规格的墓穴可供施先生选择。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将施先生认购的墓穴转售他人且无法提供同等规格的墓穴,致使施先生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施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法院酌定被告赔偿施先生墓穴另行购置费、落葬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万元。@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