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日前,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财政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持保障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健全完善乡村“政策包”
强化财政政策保障,认真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健全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政策体系,制定《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沈财农〔2025〕103号),明确持续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完善要素保障等25个方面、118项具体举措,有效推动财政政策、资金等资源要素向乡村振兴倾斜。
做大做优投入“资金池”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努力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年计划安排各级财政资金140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
积极谋划储备乡村振兴债券项目,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规范使用管理“工具箱”
强化财政监督保障,以零基预算改革为抓手,足额落实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现涉农项目支出100%覆盖。
综合运用信息手段,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等平台系统,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涉农补贴的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对基层的日常调度和工作指导,督促其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