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德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赵德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弃守廉洁底线,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赵德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德健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德健曾长期在山东任职,此前曾任东平县委书记、泰安市副市长等职。2021年12月,赵德健任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4年12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赵德健2018年卸任东平县委书记时,曾写下离任感言,称自己“到东平工作的十年来,留下的只有为东平拼搏的经历和奋力前行的记忆,没有个人的功名利禄”。赵德健当时还表示:“离开后,我依然会如此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心为公、一切唯实、一身正气,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打着我的旗号损公肥私、见利忘义。”然而,从这次纪检部门的通报来看,他并没有说到做到。
据通报所述,赵德健“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这一情形在其他一些落马官员身上也存在。比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在落马之后,就被纪检部门指出,“毫无纪法观念,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退而不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被查之后也被有关部门指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4年10月被“双开”的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也存在“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日报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