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心筑“未” 三原法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向学生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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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21:29

又是一年春意浓,普法教育正当时。为了加强学生纪律意识和良好行为规范养成,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助力构建优良校风、学风,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时隔一个月,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孙房房法官(学校法治副校长)在百忙之中,特意专门抽出一下午的时间,又再次来到三原县周肖小学,以“防范校园欺凌,共护安全成长”为主题,为学生们带来了意义非凡的法治宣传“第二课”。

【什么是校园欺凌】

孙法官首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并非简单的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小摩擦,是发生在同学之间,由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孙法官结合真实案例,让同学们直观地感受到校园欺凌的危害,起到了“闻之者足以戒”的良好效果。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及可能涉嫌未成年人犯罪】

孙法官详细列举了学生欺凌行为的主要表现,包括殴打、辱骂、恐吓、勒索财产、孤立同学等。这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可能涉嫌未成年人犯罪。孙法官强调,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同学们一定不能触犯法律;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绝不姑息,同学们要善待他人,友好相处。

【遇到欺凌该怎么办】

孙法官给学生们提供了遇到欺凌时的应对方法,如果遇到欺凌要勇敢地说“不”,并且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

最后,孙法官再次鼓励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行为。随后,孙法官还有幸参加了该校“学生欺凌防范委员会”的成立仪式,并光荣的被推荐为该委员会的副主任。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法治进校园,三原法院的法官通过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以零距离的沟通,面对面的宣讲,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步,三原法院将进一步深化院校联合,充分发挥“1+1›2”的法治教育模式,时刻在路上,不断加强校园普法工作,让一颗颗法治“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 张瑶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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