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1至2月全市限上贸易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5.6%
本报讯(刘琦)3月23日,笔者从保定市统计局获悉,今年,该市通过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电商年货节、数字嘉年华等系列促消费活动,落实落细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扩大消费。1至2月,全市限上贸易单位实现零售额99.4亿元,同比增长5.6%。
商品消费韧性足。1至2月,限上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5.7%,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5.4个百分点。基本生活类稳健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日用品类、饮料类、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1.7%、17.7%、11.9%和10.3%,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速3.8个百分点。
服务消费持续向好。在元旦、春节假日效应带动下,餐饮、文体等消费快速增长。1至2月,餐饮零售额同比增长13.4%,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7.8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0.3个百分点。数码家电类消费升级,限上通信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7.6%,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0.4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4%,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0.3个百分点。
新型消费增速快。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数字、绿色、智能等高品质消费供给增加。1至2月,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39.1%,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33.5个百分点。限上可穿戴智能设备、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4.6%和74.8%,分别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79.0和69.2个百分点。
乡村消费活力强。1至2月,城镇限上消费品零售额97.1亿元,同比增长5.4%;乡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3亿元,同比增长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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